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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院本级预算、院属事业单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区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7544.99万元。

(二)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75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4.99万元,占100%

(三)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7544.9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544.9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125.44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5813.53万元,包干性经费1311.91万元),占94.44%;项目支出419.55万元,占5.56%

(四)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4.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544.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544.99万。

(五)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44.9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70.02万元,主要是办案数量居高不下、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官工资套改逐步调整到位、全省统一招录司法文员人数较多等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7544.99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7125.44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0.5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所需开支业务经费、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购置更新及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59万元,主要用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等检察办案业务方面的支出及执法办案用车更新购置、检察业务装备购置、更新支出及检察信息化建设支出。

(六)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3.86万元,增加462.2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5万元,上年执行数0万元,同比净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的国际合作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院相关要求安排本年度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3.2%。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单位来院进行政策调研、交流、办案合作,对口援建(援藏、援疆、援青)单位来萧考察、培训等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巡视要求,上年度计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食堂工作餐费计入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1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及执法办案活动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相关要求安排本年度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区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院属检察院事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9.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9.19万元,增长22.7%,主要是根据区财政预算安排,本年度新增食堂运行补助经费及院会议室计划在本年度进行改造升级。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3.8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区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检察院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5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主要用于院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用车更新购置、检察业务装备购置、更新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院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