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萧山区财政局《关于清理妨碍公平竞争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我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清理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经核查,我院无妨碍公平竞争事项,现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