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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办理的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一号涉黑案件今日宣判,判决书厚达183页
时间:2019-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马某某、傅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于今日下午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马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多名骨干成员分别获判十九年至十八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该案是浙江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一号涉黑案件。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期间,以马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李某某、陈某某、傅某某等人为骨干和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不法经济利益,在杭州市萧山区逐步开展“空放套路贷”和“车贷套路贷”业务,从事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暴力逼债、诉讼手段索债等为主要特征的“套路贷”犯罪活动,并在犯罪中不断完善“套路贷”模式。与此同时,马某某还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等地陆续经营多家足浴会所从事色情服务,对外以从事高利放贷及经营足浴会所等作为“合法”外衣,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有组织地在杭州市萧山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自成立以来,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70余起,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致使多名被害人被司法拘留,3名被害人受伤(1人轻伤、2人轻微伤),1名被害人家属旧病复发死亡,1名被害人自杀未遂,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干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致使多名受害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并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严重妨害司法秩序,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及周边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的判决书厚达183页。在审查起诉期间,我院高度重视,组建专案办案组,安排精干力量办理案件。办案过程中,承办人面对卷宗如山、嫌疑人均不认罪、关键证人和被害人不在案等复杂局面,认真分析研判客观性证据,逐一调查核实犯罪事实,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经常加班加点,多次因为加班太晚而睡在办公室,最终撰写了69万余字的审查报告,经多次向上级院汇报案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使此案得以顺利起诉。庭审前,承办人认真准备开庭预案,制定了逻辑缜密的讯问、举证、答辩提纲,预测辩护人策略和观点,并在庭审中整理播放了数十份微信语音和根据微信整理的文字材料,直接戳穿了被告人的谎言,直观有力的揭露了犯罪事实。面对庭审中辩护人出示虚假证据的情况,承办人沉着应对,当庭予以无情的揭露和回击。此案庭审时间历经4天3夜,取得了良好的出庭示范效果,有力的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