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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持续发力!我院又一起涉恶案件宣判!
时间:2019-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升温,我院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为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持续发力。

  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案一审宣判,周某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7年期间,周某某、雷某某、李某甲等人,组成以周某某为首要分子,雷某某、李某甲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讨要高利贷债务,多次从事犯罪活动。

  从2017年6月左右开始,为向被害人讨债,周某某指使雷某某等人多次于凌晨前往被害人家中,以在被害人家及附近喷油漆、张贴印有被害人身份证及欠债还钱字样的讨债纸张、扔污秽物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还钱,严重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并且伙同王某某等人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逼迫被害人还钱,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发现,周某某与王某某均有放高利贷的行为,并曾同时放贷给同一被害人,但二人各自获利,联系并不紧密,王某某也未直接参与或派人参与周某某实施的几起寻衅滋事事实。在补充侦查时,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从组织性着手,查实二人有无共同组织他人至上海、澳门等地赌博,获利分配情况以及有无事先预谋共同非法讨债。后经公安机关多方调查,仍未查到王某某与周某某共同组织、事先预谋的事实。为遵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准打实以及“五个严禁”的工作纪律要求,故仅依法认定周某某及其手下人员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