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依法引导公安干警调整讯问策略,甘某坚称自己只是将两种物质简单混合,绝不是生产毒品。为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检察官邀请浙江省检察院毒物鉴定专家介入提供专业指导帮助。
随即,鉴定专家以专业知识阐述神仙水的合成原理,有力揭穿了甘某的谎言,甘某如实交代了真实制作流程和方法。经专家论证,该方法确实可以生成神仙水,由于操作不规范,制作出的神仙水浓度不高,与鉴定检测出的含量吻合。至此,一切都水落石出。
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甘某对其购买原材料制作、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前期扎实的证据基础,案件很快得以审结。经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4月11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甘某犯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甘某提出上诉,6月14日,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