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和丈夫两年前从陕西来杭州打工,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收入也能支撑起家里的开销。谁知在2021年1月中旬,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丈夫的生命,丈夫驾驶电动车送外卖的途中,被一辆沿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小型轿车碰撞,造成颅脑重度外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肇事司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让郭某得到一丝安慰,但丈夫走了,家里的顶梁柱就塌了。郭某家里有两个年幼的子女、两个靠务农为生的老人需要照顾,还有丈夫之前治病欠下的外债,一家老小日子艰难。而肇事司机仅赔偿了5万元,连丈夫的丧葬费都是公婆拿出仅有的积蓄垫付的。
这一家老小接下来的生活该怎么度过?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郭某,初步询问她的生活情况并向她解释了司法救助的政策,希望能为她提供一些帮助。2021年5月6日,郭某向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接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发现郭某家中女儿上小学二年级,儿子上幼儿园,公婆年近七十,无力打工,在老家照看孩子,一家收入来源就是郭某每月4500元的工资。而肇事者家中条件也比较困难,尚未达成赔偿协议,虽然郭某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无论是诉讼还是执行都需要时间,郭某一家在等待赔偿中很可能因案致贫。
2021年6月7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在萧山区矛调中心检察听证室内组织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们解释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肇事者有逃逸行为,商业险一般是不予赔付的,而结合申请人和肇事方的家庭情况来看,申请人即便能从交强险中获得部分赔偿,对于既要偿还外债,还要赡养2位老人、供养2位幼龄未成年人的她来说,生活仍有可能面临捉襟见肘。”听证员们经充分论证,一致认为该案申请人因该案发生导致家庭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当场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你们检察机关是真的为我们在考虑,谢谢你们……”“现在我只希望公婆和孩子能够健康平安,毕竟生活还要继续。”郭某哽咽着,再三向在场的检察官和听证员表示感谢。承办检察官表示,接下来会对她家的情况及时进行回访,“救助没有结束,也希望这次救助能给困境中的他们一缕亮光,帮助他们重燃生活的希望”。
检察官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