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分裂症的男子,在与妻子争吵中抡起菜刀一阵乱砍,导致悲剧发生。近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但与常规办理程序不同的是,检方认为他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这是今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的案例。
家庭悲剧
争吵中丈夫挥起菜刀砍向妻子
3月6日傍晚,瓜沥城中社区一出租房内,传出一名女子的惨叫声。
邻居们循声破门而入,被眼前的场景惊住了:只见屋内血流满地,女子横卧在地上,头部、胳膊处有明显遭砍切的痕迹,人也处于昏迷状态。
邻居们急忙报警,警方到场侦查后发现,受害女子的丈夫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吴某,湖北人,今年42岁。归案后,他交代与妻子一同从老家来萧打工。妻子陈某生性活泼开朗,人缘很好,他怀疑妻子有外遇。案发当天,两人又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吴某认为妻子出轨了。
承办检察官说,吴某说两人在争吵的过程中,妻子过激的言语刺激了他,让他失去了控制,抡起菜刀一阵乱砍,致妻子的头面部、双上肢等部位多处裂创、严重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大失血死亡。
不过,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吴某的精神意识与常人有别,于是对他作了精神病鉴定。
4月23日,经杭州安康司法鉴定所鉴定显示:吴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萧山首次
启动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强制医疗
原来,吴某是长期患病的精神病人,虽然一直在吃药,但没有根治。于是,萧山首次启动了新《刑事诉讼法》和近期出台的《精神卫生法》实施以来、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强制医疗的程序。
警方——鉴定出来当日,萧山警方依法对吴某解除刑事拘留并释放了他,并由家属将其送往杭州安康医院进行临时的保护性约束。同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强制医疗意见书。
检察院——区检察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后认为吴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不过,吴某有精神病史,也一直在口服药物,但该病春季容易发作,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拟向法院提起对其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
法院——最终由区人民法院裁决后,将患者送至专门的医院进行治疗,直至患者康复出院。
承办的检察官说,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强制医疗”也是有条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旦作出暴力行为,且暴力行为达到了犯罪的强度(如严重侵犯了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民人身安全),并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后果,那么该精神病患者便处于接受强制医疗的范围了。
积极意义
避免患者再次犯罪防范正常人“被精神病”
事实上,像吴某这样因患精神分裂症所导致的惨剧,并非个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进行了框架性规定。对肇事肇祸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设置强制医疗的特别程序一方面体现了法律对于社会安全和精神病人健康及其他合法利益的双重关怀,能够有效避免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社会或自己的行为。
另一方面,对精神病作案者而言,也是刑法的一种处遇措施,只是不同于诉讼而已,同时也有利于精神病人的精神康复。
承办检察官还说,随着多地“被精神病”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将强制医疗引入诉讼程序,由公安机关建议,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法院最后做出是否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可以有效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决定的作出更加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
强制医疗从行政决定上升为司法决定,在更高层面规范了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能够更加有效地防范人为的“被精神病”恶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