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社会关注的“7.12铁路涵洞杀人抛尸案”发生后,萧山区检察院当即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7月22日公安报捕后,迅速审结,于7月24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牛利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初步查明:2009年7月11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牛利(男,44岁,安徽省临泉县人)在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涝湖村东陈45号租房内,因被害人李某不肯喊其爸爸,即采用将李某按倒在床上、扒掉其裤子的方法,强行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犯罪嫌疑人牛利为了灭口,采用掐脖子的方法将李某掐死,并将尸体藏匿于租房桌子底下。当天23时许,当被害人刘某在租房内发现女儿李某的尸体时,犯罪嫌疑人牛利即用租房内的铁棍击打刘某的头部,并用脚踩住刘某咽喉部,直至刘某断气。之后,犯罪嫌疑人牛利为转移尸体,于12日凌晨从蔬菜批发市场批发来一筐青菜,将尸体盖上青菜后,用电动三轮车运至萧山区北干街道柳桥社区的沪昆铁路线立交桥涵洞内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