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下旬,引起省委书记赵洪祝高度关注的犯罪嫌疑人陈建明等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9.5亿元并造成直接损失2亿元案已侦查终结。因涉嫌数额特别巨大,萧山区院经过初步审查后,已报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建明(男,29岁,浙江杭州人,系浙江永宁龙机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为填补亏损牟取非法利益,在2007年7月到2008年7月间,用公司及个人名义,以月息2.5%至12%的高额利息及银行承兑免贴息贴现的方式为诱饵,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杨智慧(男,44岁,浙江杭州人,系民生银行萧山支行客户经理)、陆琼(女,42岁,浙江杭州人,系浙商银行萧山支行信贷部经理),孙国松(男,35岁,浙江杭州人,系深圳发展银行萧山支行信贷部经理)等人介绍,并在浙江永宁龙机电有限公司员工戚小军(男,31岁,系浙江永宁龙机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的具体操作下,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达9.5亿元。并采用后债还前债的手段实施诈骗,诈骗所得钱款全部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和介绍人的介绍费以及合同诈骗的亏损中,造成直接损失近2亿元。
另经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建明的行为除涉嫌集资诈骗罪之外,还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嫌疑人杨智慧、陆琼、孙国松、戚小军的行为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