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9日在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顺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检察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职,规范司法,狠抓质效,强化队伍,推进司改,为打造“平安萧山”“法治萧山”,促进萧山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最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职能,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11624人,批准逮捕101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855人,提起公诉17594人;报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89人。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50人,起诉743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打黑除恶”“打盗抢保民安”等专项整治活动,批捕盗窃、抢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贩毒等犯罪5110人,起诉6873人,保障正常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360人,起诉941人,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坚持宽严相济。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妥善处理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偶犯及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坚持慎捕慎诉,促进社会关系修复。五年来,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934人,不诉1072人;对129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06人被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注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始终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建立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宽缓刑事政策长效机制,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特别程序,对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所办理的杭州乐园幼童被遗弃案等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平安建设。围绕护航G20杭州峰会,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稳安保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点名约访等机制,推出第三方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等举措,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375件,接待来访群众563批1010人次。办理16件刑事申诉案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化解当事人疑虑。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按照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39人,其中贪污贿赂102人,渎职侵权37人,处级干部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
突出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把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社会反响强烈和“三领域两干部”等职务犯罪作为查处重点。五年来,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等领域依法查办58人;在医疗卫生、社会医疗保障等民生领域依法查办1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有24名行贿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着重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行为。五年来,在行政执法环节依法查办30人,在拆迁安置和涉农惠民领域依法查办3人。积极构建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情报信息体系,工作经验得到高检院肯定。落实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联合调查机制,参与事故调查56起。
注重严格规范文明办案。坚决执行上级院关于规范文明办案的各项要求,全面实行讯问、看管、录音录像分离制度,及全部全程全面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加强内部执法监察,严格规范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明确侦查活动“讯问忌语”,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该做法得到高检院肯定并推广。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要求,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侦查监督。严格执行证据审查标准,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捕499人,不诉177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人,监督撤案15人;依法追捕16人,追诉31人。持续深化刑事执法监督,坚持每年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作撤案处理的案件开展专项审查,建立瑕疵案件通报机制,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份,促进侦查规范。
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提起刑事抗诉10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5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规定。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6件,法院改判9件;积极做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移送虚假诉讼线索2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再审后改判2件;对涉及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的信访,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专项检察活动,共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17份,监督社区矫正4945人次,对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90人提出不同意见均被采纳。落实检察官约谈制度,纠正刑期错误案件3件,对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形的10名在押犯,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监管活动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看管民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律师从业人员,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促进监管场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安全执法。
二、积极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萧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融合点和着力点,突出服务重点,注重方法效果,始终做到检察工作与大局需求同频共振。
(一)服务经济发展。五年来,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关于检察机关服务区委深化改革推进三大主线若干意见》等5份工作意见,落实具体举措。服务金融环境安全,严厉打击P2P平台非法集资、通讯网络诈骗、贷款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批捕128人,起诉190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捕25人,起诉83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走访多家企业,精准对接、问需于企;制作检察微课视频,开展法制讲座,主动送法入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发展并重,谨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二)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依法批捕90人,起诉355人,认真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制售病死猪肉、制售假药等案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区环境保护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设立检察联络室,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以平安需求为导向,推出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年度分析两个报告及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聚焦民生保障热点,立足司法办案,加强调研分析,积极建言献策。
(三)深化犯罪预防。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对接杭金衢高速公路改扩建、湘湖三期、杭州国际博览中心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同步预防;认真落实宣教活动,共组织预防宣讲68次,警示教育8692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9128人次,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18家公司,及时函告区招投标中心,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向阳花工程”自2013年创建以来,志愿帮教65人,举办法制讲座43次,对23人开展心理矫治,积极落实社会关护,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相关成果受到省市区领导肯定,获评杭州市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创新成果奖。
三、着眼改革创新,提高检察工作品质
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趋势,增强改革创新动力,以主题年建设为抓手,夯实规范基础,提高工作品质。
(一)推进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重点,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检察官员额首批选任、三类人员分类定岗,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该责任制试行以来,由检察官独立决定处理结果的案件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在改革中,引导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作为先行试点单位,我院的改革探索取得较好成果,相关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委肯定,并在全省司改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推进以保质量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审查模式,认真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建立案件侦查、审查系列业务标准,促进办案更加精细规范;规范检警衔接机制,落实刑事案件侦查取证引导、提前介入侦查、重特大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移送、非法证据排除、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等制度,严防冤假错案。完善案件质量内部控制监管机制建设,确保案件办理实体准确、程序合法。五年来,起诉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
(三)推进以提效率为目标的司法办案新模式建设。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为契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使得平均办案周期缩减在5个工作日之内,庭审时间案均5分钟,有效实现简案快办,试点经验被《人民日报》报道。积极应对刑诉法修改后出庭量大增的挑战,探索“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方式,加快案件流转。建设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实施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委托调查评估等智慧检务工程,依靠信息技术服务办案,提升办案效率。
四、强化从严治检,打造高水平检察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性教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事业的正确方向。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系列主题活动和学习教育,不断坚定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引导和管理,传播检察工作正能量。深化法治信仰教育,开展“国家宪法日”检察官宣誓、“杜绝冤假错案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提高法治意识,维护法治权威。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浙江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行为禁令》等规定,不断深化干警执法思想分析,健全廉政执法档案,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党性作风教育、岗位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强化内部督察,确保纪律作风过硬。五年来,检察队伍继续保持“零违纪”。
(三)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深化“一科一品”岗位技能品牌建设,“五个一”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以专题学习、专家讲座、课题调研、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议、案件评比等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常态化的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升干警执法素能。加强专业领军人才培养,2012年以来,4名干警荣获省级十佳能手称号,19人次在省市级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2人次立二等功,24人次立三等功,7名干警入选上级院人才库。
五、畅通监督渠道,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做好向区人大报告检察工作,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文件和报告事项制度。五年来,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公诉工作、司改试点推进等工作,接受人大专项审议和对检察官履职的评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对检察人员任免等相关工作。认真执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通过院领导带队走访代表、与代表开展座谈、邀请代表来院视察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编送《人大代表专刊》、订送《检察日报》,为代表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和依法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召开民主恳谈会等活动听取意见,回应委员关切。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拟撤案、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按规定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赴案发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重大案件回访48件,主动接受监督。
(三)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加强信息公开,完善控告申诉、业务咨询、案件受理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依托人民检察院网上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程序性信息8113条、法律文书4429份。加强检律互动,召开检察官律师交流会,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维护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的会见权,坚决杜绝非法限制律师会见情况发生;积极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认真听取律师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加强检察宣传,依托报刊、电视、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成立新媒体工作团队,大力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努力使检察宣传更符合时代特征和人民群众需求。
五年来,区检察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关心帮助,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对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检察事业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的保障作用;必须坚持不忘初心、司法为民,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必须坚持法治引领、规范司法,才能维护好公平正义。
检视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司法理念仍需更新,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群众工作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官办案能力、办案经验面临新的挑战,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化程度不够高,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度不足,科技强检体系化建设仍需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
根据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确定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战略部署和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打造绿色司法,提升检察品质”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队伍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水平,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打造体现世界名城风貌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确定今年的主要任务是:以夯实绿色司法基础为抓手,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区委作出的坚持三大主线、推进三化联动的决策部署,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等手段,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加大检察办案成果运用,加强检察建议和专题分析报告。
二、加强批捕起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眼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着眼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着眼防控经济风险,严厉打击通讯网络诈骗、P2P平台非法集资、危害电商健康发展的“涉网三领域”犯罪以及废逃债、非法经营等犯罪。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三、加强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法律监督新形势,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加强侦查监督,开展刑事拘留、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充分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并举,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和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健全与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机制创新,夯实绿色司法基础。积极顺应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完善繁简分流和集约化办案模式,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试点工作,夯实绿色司法基础;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打造更加紧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相关制度,稳步推进司改工作。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职能的顺利转隶衔接。
五、加强自身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深化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勇立潮头,忠诚履职,敬业奉献,精准服务大局,公平公正司法,为萧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名 词 解 释
三领域两干部(专项活动)(第3页第8行):指对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职务犯罪开展专项打击活动。
主题年建设(第6页第21行):区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自2012年起,先后以“三年质效回头看”、“重质效强规范”、“重质效强素能”及“管理优化年”等主题年活动为抓手,一年一主题,一年一重点,狠抓基础工作,坚持规范司法行为,探索机制创新创亮,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人员分类管理(第6页第23-24行):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最高检《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确定的改革内容之一。按照遵循司法规律、体现职业特点、提高队伍素质的要求,根据检察工作规律和岗位职责,将检察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专业职务序列分类和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检察官员额(第6页第25行):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建立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水平高、能独立办案的检察官留在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依法对其独立承办的案件终身负责。全省检察官员额暂按全省政法编制数的39%确定,再根据各检察院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辖区经济发展、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情况,综合确定各检察院员额比例。设置5年过渡期,通过同等择优、有限保留、预留空间等办法,实现平稳过渡。
三集中三简化(第7页第19-20行):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
一科一品(第8页第19行):每个科室根据自身职能不同,建立一个岗位技能品牌,力求突出职能特色,提升干警执法能力。
五个一(第8页第19行):区检察院于2014年推出“一人一师一主讲、一人一案一总结、一人一案一观摩、一人一题一文章、一轮一类一交流”的公诉岗位练兵活动。
绿色司法(第11页第14行):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绿色司法是契合“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新型司法理念,它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导向,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以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通过绿色司法,实现公平正义所要求的执法动机、方式方法和质量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推进社会善治进程,构建文明健康的法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