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嘉怡:刚刚我们聊起网络游戏,网上支付,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不接触网络基本是不可能的,在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中,截至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了1.96亿,在复杂的网络空间中,未成年人常常很难识别自己接触到的信息是否潜藏着各种风险。
朱华锋:被骗是一方面,现在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网络不良信息不仅会侵蚀未成年人的心智,甚至会诱导一部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邪路。
夏嘉怡: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专章,2023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等,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持。这也是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正处于发育时期,自我控制能力与辨别能力较弱,因此,网络不良信息不仅可能导致其沉迷网络、扭曲价值观,甚至可能引发各种类型的犯罪。
朱华锋:网络不良信息诱发的以下犯罪较为常见:
一是受网络色情信息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网络色情传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传播数量大、密度强,远高于传统纸质淫秽色情读物,对未成年人性犯罪的诱导性也远高于传统形式。
二是受暴力信息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随着网络暴力游戏和部分违法犯罪信息在互联网中蔓延,加之未成年人对海量网络信息中缺乏信息筛选和处理能力,此类信息对未成年人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导致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去模仿类似犯罪行为。
三是受网络虚假信息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此种类型的不良信息所引发的犯罪行为中最多的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会根据未成年人当下的需求进行更新,而未成年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随着被骗金额越滚越大,不法分子会劝说原本是被害者的未成年人加入犯罪,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分子的引诱下完成由被害者到加害者角色的转变,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朱华锋:所以校园安全,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我们多方的合力。我们公安机关也在协助学校等各单位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孔巨闯:我们会定期开展一些法治课程、讲座和活动,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夏嘉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检察机关非常关注的一项工作。近年来,我们检察机关一直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帮教,对监护失责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另外,杭州市检察机关推出了“全域检察e站”微信小程序,大家在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遭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通过“全域检察e站”小程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核查反馈。
江雪莹:除了网络上,现实生活中,预防校园霸凌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我们教育的重点。
孔巨闯:说到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主要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种类型。直接欺凌如打、踢、辱骂等,间接欺凌如传播谣言、社会孤立等。这些行为不仅对被欺凌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引发其心理问题,甚至导致其走向犯罪道路。
朱华锋:校园欺凌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前兆。长期遭受欺凌的青少年可能因心理扭曲、复仇心理或自我保护意识过强而走上犯罪道路。同时,欺凌者若得不到及时教育,也可能因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而逐渐演变成犯罪者。
夏嘉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同时,要做好预防犯罪工作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构建一个平安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