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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回顾 | 暑期安全,您听检察官这样说!
时间:2025-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6日,由萧山区公安分局主办的“世纪云播”系列主题活动第十四期正式开播,萧山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夏嘉怡走进直播间,与萧山区公安分局、萧山区文渊实验初级中学共话暑期安全。



直播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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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巨闯: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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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锋: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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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嘉怡:萧山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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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雪莹:萧山区文渊实验初级中学教师


暑期高发骗局




朱华锋:马上就到了学生们最快乐的日子了,放暑假。

江雪莹:是的,本周考完期末考试,就放假了。

朱华锋:孩子们的假期生活丰富多彩,除了会上一些补习班、兴趣班、还会出去旅游、平时不能打游戏的这时候可以玩玩游戏。

孔巨闯:所以这个时候网络诈骗分子也趁机而动,利用各种诱人的理由,对未成年人展开诈骗活动。

江雪莹:现在还有一个让骗子钻空子地方,我们会有一些同学追星,接下来我讲的这个案例陈同学,通过一个粉丝群获得一则信息,支付8.88元就能获得某明星的签名照。为了支持自己喜爱的偶像,12岁的小陈同学通过手机扫码支付了8.88元。但群里的售后人员很快告知小陈,由于小陈是未成年人付款,导致他们平台被有关部门冻结了5万元,这笔损失必须由小陈赔偿。紧接着,售后人员给小陈发来了一个视频说已经报警,警察正在办案,如果不尽快返还这5万元,小陈的家人将会受牵连,还有可能会坐牢,这更让小陈心生恐惧。群里的售后人员很快又打来了语音电话,让小陈赶紧把妈妈的手机拿过来,解除限制,并说这件事不能告诉任何人,惊慌失措的小陈就顺从地照办了。小陈的妈妈当时正在忙着工作上的事,没有注意到女儿的异常。直到小陈连续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后,她才发现不对劲。夺过手机后,小陈妈妈发现她的一张信用卡被透支了5万余元。

孔巨闯:我们警方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宣称免费送游戏装备,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来骗取未成年人钱财,诱导孩子用家长手机进行转账操作,或者以“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为由,通过共享屏幕等手法,获取家长的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及支付密码,骗取钱财。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短视频网站、聊天工具等渠道发布红包返利虚假信息,诱骗未成年人入群,随后以手续费等多种借口进行诈骗。

朱华锋:现在我们都喜欢设置人脸识别、免密支付等支付方式;有的家长在让孩子玩手机的同时,手机里也运行着各类社交软件和银行APP。其实,孩子经常在家长身边观察,家长如果不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各类密码,孩子很容易获取。

江雪莹:我们学校平时也会对学生进行一些反诈方面的教育,而咱们的家庭教育也至关重要,家长一定要多陪伴孩子,不要觉得放假了,就完全放松地玩耍了。要多给孩子普及防骗知识,教育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联系方式,切勿随意使用父母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同时,为自己的手机设置安全性相对更高的支付密码,对存有大额资金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密码进行妥善管理,切莫轻易告知孩子支付密码。可以有意识地培养一些好习惯。比如,家长与孩子约定好每天上网时长,合理安排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多培养其他兴趣爱好,让孩子适度游戏,快乐成长。孩子玩游戏时,尽量使用没有绑定银行信息的设备。

夏嘉怡:大家一定不要听信别人的花言巧语,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刚刚案例里的所谓的送红包、送皮肤、送装备,可能都是骗你转账的借口。另外,遇到陌生电话、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不明APP,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如果发现被骗,不要因为害怕而默不作声,若遇到被恐吓的情况也不要惧怕,应立即向家人反映或报警求助。


未成年人安全




夏嘉怡:刚刚我们聊起网络游戏,网上支付,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不接触网络基本是不可能的,在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中,截至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了1.96亿,在复杂的网络空间中,未成年人常常很难识别自己接触到的信息是否潜藏着各种风险。

朱华锋:被骗是一方面,现在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网络不良信息不仅会侵蚀未成年人的心智,甚至会诱导一部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邪路。

夏嘉怡: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专章,2023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规范网络信息内容、保护个人信息、防治网络沉迷等等,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持。这也是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正处于发育时期,自我控制能力与辨别能力较弱,因此,网络不良信息不仅可能导致其沉迷网络、扭曲价值观,甚至可能引发各种类型的犯罪。

朱华锋:网络不良信息诱发的以下犯罪较为常见:

一是受网络色情信息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网络色情传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传播数量大、密度强,远高于传统纸质淫秽色情读物,对未成年人性犯罪的诱导性也远高于传统形式。

二是受暴力信息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随着网络暴力游戏和部分违法犯罪信息在互联网中蔓延,加之未成年人对海量网络信息中缺乏信息筛选和处理能力,此类信息对未成年人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导致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去模仿类似犯罪行为。

三是受网络虚假信息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此种类型的不良信息所引发的犯罪行为中最多的就是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会根据未成年人当下的需求进行更新,而未成年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随着被骗金额越滚越大,不法分子会劝说原本是被害者的未成年人加入犯罪,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在犯罪分子的引诱下完成由被害者到加害者角色的转变,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朱华锋:所以校园安全,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我们多方的合力。我们公安机关也在协助学校等各单位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孔巨闯:我们会定期开展一些法治课程、讲座和活动,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夏嘉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检察机关非常关注的一项工作。近年来,我们检察机关一直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帮教,对监护失责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另外,杭州市检察机关推出了“全域检察e站”微信小程序,大家在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遭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通过“全域检察e站”小程序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核查反馈。

江雪莹:除了网络上,现实生活中,预防校园霸凌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我们教育的重点。

孔巨闯:说到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主要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种类型。直接欺凌如打、踢、辱骂等,间接欺凌如传播谣言、社会孤立等。这些行为不仅对被欺凌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引发其心理问题,甚至导致其走向犯罪道路。

朱华锋:校园欺凌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前兆。长期遭受欺凌的青少年可能因心理扭曲、复仇心理或自我保护意识过强而走上犯罪道路。同时,欺凌者若得不到及时教育,也可能因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而逐渐演变成犯罪者。

夏嘉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同时,要做好预防犯罪工作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构建一个平安的校园环境。